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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兩種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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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音剛落,其他的幾名刑警紛紛用著一種鄙夷的目光看著文宇,“這就是你的推理嗎?”

“強奸犯是個女的,一個女的強奸了另外一個女的?真是精妙絕倫啊,兄弟,你什麽學歷?小學讀沒讀完?”

在一眾刑警的質疑聲中,法醫在助手的幫助下將被害人帶回了警車,鄭彬嘆了口氣,將文宇拉到了一旁,道:“老文,你今天是咋了?”

“怎麽?連你也不相信我?”

他苦笑一聲,道:“老文,不是兄弟不相信你,只是你的推理……我們已經派人去搜捕那個出租車司機了,應該很快就能有結果了。”

文宇擺擺手,表現出一副不耐煩的樣子,“少跟我說沒用的,你就是不相信我。如果你信我的話,就別把警力浪費在那個出租車司機身上,我估計,那個出租車司機八成已經死了。而且屍體不會超過拋屍現場方圓5公裏的範圍內,如果我是兇手,我就會把那出租車司機扔到那個湖裏……”

他投入的比劃著,手指著公園對面的人工湖,自顧自的說道。

“咳,那什麽,老文,你今天肯定是累了,我找人送你回去吧。”面對文宇自以為是,滔滔不絕的推理,鄭彬實在是沒有心情聽下去了,但顧忌著老同學的面子他又不好直說什麽,一心只想著趕緊把他打發走。

可這時文宇也上了脾氣,扭過頭道:“用不著,我自己打車走,姓鄭的,你可記住了你剛才的話,如果這案子最後破不了,你就算給我跪下我都不帶管你的,明白嗎?”

“哎呀,我說老文,你這怎麽還生上氣了?”

文宇隨手將手中的安全套遞給鄭彬,道:“送你了,再見!”

扭頭,瀟灑而去!

鄭彬哭笑不得的看著手中文宇遞給他的這個已經被拆開包裝,揉成一團的安全套,嘆了口氣,無奈的搖了搖頭,心想後悔極了,他不是後悔自己不相信文宇的話,而是後悔今天這案子就不應該請文宇過來,這下不但在案發現場出了這麽一番洋相,自己還把老同學給得罪了。

正在他隨手將這安全套丟在垃圾桶的功夫,別在他腰間的對講機忽然傳來聲音:“鄭隊鄭隊,我們發現了犯罪嫌疑人李鐵山!”

眾人聽到這聲音之後心頭一喜,鄭彬拿起對講機嚴肅的說道:“那還等什麽,直接把他帶大隊去,手銬子先給我伺候著,要是反抗就拿電棍電他丫的!”

“隊長,李鐵山……已經死了,我們是在公園對面的人工湖裏把他撈上來的!”

“什麽?”

聽到一線警員傳來的消息,鄭彬的心裏登時一沈,腦海中猛然閃現出文宇臨走時說過的話!

“如果你信我的話,就別把警力浪費在那個出租車司機身上,我估計,那個出租車司機八成已經死了。而且屍體不會超過拋屍現場方圓5公裏的範圍內,極有可能是溺亡……”

鄭彬在他臨走之前說話的時候,雖然是刻意將他叫到一旁說的,但案發現場總共就那麽點地方,聲音再小其他人也能聽得見,當一線警員匯報這個消息時,所有的刑警的表情都下意識的懵了一下。方才那個帶頭跟文宇叫板的矮個子刑警一臉迷茫,嘴巴微微撐開,從裏頭吐出一個“啊?”字。

……

文宇獨自離開了公園,因為發生命案的緣故,公園已經被封了入口,昔日熱鬧的公園在這悶熱的夜裏添了幾分清閑。他沒有打車回家,而是隨便在馬路對面找了個咖啡館。

坐在咖啡館的落地窗前,他悠閑的掃視著飲品單,有意無意的透過窗戶,看著公園裏刑警們的一舉一動。

“先生你好,請問需要點什麽?”

剛一入座,一名穿著紅色裹臀短裙的服務員便迎到了餐桌旁,掠過那短到僅能遮擋住內褲的裙邊,下面那雙白花花的大腿讓文宇心中直呼養眼,見文宇的眼神在自己身上瞟來瞟去,她不自然的往下拉了拉裙邊,一只手有意無意的擋在大腿前。

“有白水嗎?”

“有的先生,白水是免費的。”

“那麻煩給我來兩杯白水吧。”文宇將面前的飲品單往桌子上一放,氣定神閑的說道。

她這是第一次遇見來咖啡店只喝免費的白水,還一個人要了兩杯的顧客。看見這人連紐扣的系錯層和這不知道多久都沒刮過的胡須,又聯想到剛剛他不懷好意看自己時色迷迷的目光,讓女服務員心裏直呼反感,再反覆確定了他不需要點其他東西之後,服務員才轉過身要走。

“等一下。”

“先生,您還需要些什麽?”

“哦,白水裏放點冰糖,冰糖是免費的吧?”

“先生,冰糖一份10元。”

她強裝著笑容道。

“那冰塊總是免費的吧?”

“是的。”

“多加些冰塊,謝謝,哦對了,可以順便幫我拿一張白紙和一支筆嗎?”

“……好的。”

接過服務員端來的冰水,他的眼神不斷的掃視著咖啡廳內所有的女性顧客,他來這裏的目的並不只是隔岸觀火,因為他知道,不出半小時,李鐵山的屍體就一定會被那幫警方發現,鄭彬不出半個小時就會給自己打電話,哭著來求自己幫忙破案,這小子的秉性大學四年被他摸了個門兒清。

他來這咖啡館的主要目的是找嫌疑人。

根據屍體初檢,女被害人的死亡時間不超過20分鐘,甚至下體處的陰道分泌液都沒有幹掉。兇手所選擇的拋屍地點是公園中比較偏僻的草坪,平時這裏並沒有什麽人過來,甚至人少時這個區域連路燈都不會開,這就證明兇手對公園周邊的環境極為熟悉,並且也能側面表示出兇手在20分鐘的時間內不會逃的太遠。

這個拋屍的地點沒有監控攝像頭,平日裏也鮮有游人,是一個絕佳的拋屍場地,而兇手既然把出租車丟在了現場,這就證明她目前沒有交通工具,拋屍之後,她只有兩個選擇,要麽就是到門口打車離開現場,遠走高飛;要麽就是在案發現場附近潛伏起來,靜觀其變。

一般的犯罪嫌疑人,在拋屍之後絕大部分都會選擇逃跑,而文宇卻覺得本案當中的兇手並不著急逃跑,因為他知道,兇手是個女的。

通常在發生強奸、殺人、拋屍案的時候,我們多數人的腦海裏都會把這些關鍵詞和精蟲上腦的男人聯想在一起,所以在警方接到報案時,第一時間便會去尋找目擊者,根據案發現場和死者身上留下的痕跡以及目擊證人所提供的線索,去尋找符合作案特征的‘男性’兇手,但凡是個正常人,他們都會這麽想。

可是本案當中的案發現場的細節,就註定了這並不能用之前的老觀點把它和尋常的強奸拋屍案相提並論。因為案發現場當中存在的諸多疑點,都側面擺明了這兇手在邏輯上和常人的不同之處。

首先,被害人是一名年輕的女性,屍體的狀況表明在生前曾遭遇過暴力強奸的迫害,可是在她的身體上卻並沒有提取到男性在犯罪後留下的精斑DNA。遇到這樣的情況,無外乎有兩種可能性。

第一種就是文宇在現場對所有警察說的,兇手在強奸過程中有佩戴安全套,但顯然,這種可能性在本案當中站不住腳,因為被害人下體處並沒有安全套外層的潤滑油,並且99%以上的強奸案都是兇手精蟲上腦所造成的‘沖動性犯罪’,誰會在精蟲上腦的時候還會佩戴上安全套?而且在這樣的情況下,兇手佩戴安全套也需要一定的時間,在他佩戴安全套的過程中被害人跑了怎麽辦?他又去找誰發洩呢?所以綜合以上種種,第一種可能性幾乎為零。

第二種可能性,兇手的思維就比較理智成熟了,因為在法律的角度上來說,判定一起強奸案的罪名是否成立,取證是十分重要的一環,如果說被害人並不能把兇手留下的精斑交給檢方,那定罪過程相對就會變的困難,而被害人現在已經死亡,兇手在強奸被害人之後不留下精斑,那八成就是不想在現場留下有關於自己的任何證據,給警方的破案帶來困難!誠然,如果說一個女人在荒郊野外被人強奸後拋屍,現場沒有目擊者,沒有安防攝像頭拍攝下兇手的面目和罪行過程,甚至屍體上連兇手的DNA都沒有提取到,你說如果碰上這樣的‘三無命案’,警察就算是砸破了腦袋又能上哪兒找兇手去?

如果說警方沒有在案發現場發現那臺出租車的話,那麽文宇八成就會認可這種可能性了。如果說兇手是擔心自己的罪行被警方發現的話,連精斑的問題都能考慮周全,那又何苦把出租車留在案發現場呢,這不就成了現實版的‘此地無銀三百兩’了嗎?就算被害人身上沒有你的精斑,可是出租車可在那停著呢,根據這臺出租車,我不還是能找到你嗎?

文宇覺得,這臺出現在現場的出租車過於蹊蹺,根本不符合兇手的行為邏輯,就好像是兇手故意留在現場的一樣!‘他’巴不得讓警方發現這輛出租車就是死者生前乘坐的出租車,然後根據出租車上發現車主證件來判斷出兇手是誰,並且對出租車司機進行通緝!

這是栽贓,是嫁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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